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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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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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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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H20000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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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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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2片),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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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晕眩、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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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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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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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怀孕的第4至第9个月。(参见及【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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