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细菌性痢疾,急性肠炎及各种急性感染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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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木、穿心莲 |
党参、土白术、炙甘草、炮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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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新医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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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73 |
国药准字Z44023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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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细菌性痢疾,急性肠炎及各种急性感染性疾患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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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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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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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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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细菌性痢疾,急性肠炎及各种急性感染性疾患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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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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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服。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 感冒发热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 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