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高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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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葛根、水牛角、金银花、板蓝根、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化学名称:9-[2-[[双[(特戊酰氧基)甲氧基]乙基]腺嘌呤。分子式:C20H32N5O8P分子量:5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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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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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67 |
国药准字H20080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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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高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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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服2.5-5ml;一岁至三岁,一次服5-10ml;三岁至七岁,一次服10-15ml;七岁至十二岁,一次服15-20ml;一日3-4次。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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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尿RBC异常(5.1%)、血WBC减少(3.4%)、肌酸磷酸激酶升高(2.6%)、皮疹(2.5%)、脱发(1.7%)、尿WBC异常(1.7%)、尿蛋白异常(1.7%)、血小板减少(1.7%)、血RBC减少(0.8%);头痛(1.7%)、全身酸痛(0.9%)、腹泻(0.9%)、失眠(0.8%)。绝大多数均为轻或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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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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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高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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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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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病人停止乙肝治疗会发生肝炎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 对于肾功能障碍或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病人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xxx)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的未知或未治疗的xxx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xxx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