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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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吗多明的乙醇溶液,以氟氯烷为抛射剂,贮藏在有定量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每瓶含吗多明(C9H14N4O4)应为120~167mg,吗多明的浓度为0.8%~1.3%(w/w)。 |
三七、黄芪、丹参、玄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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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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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220 |
国药准字Z2006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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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
活血化瘀,益气养阴。用于治疗血瘀兼气阴两虚证的视网膜静脉阻塞,症见视力下降或视觉异常,眼底瘀血征象,神疲乏力,咽干,口干等;以及用于血瘀兼气阴两虚的稳定性劳累型心绞痛,症见胸闷痛、心悸、心慌、气短乏力、心烦口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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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雾吸入。一次0.2~0.4mg,揿吸1~2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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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2.低血压、青光眼患者忌用。 |
个别用药前ALT异常的患者服药过程中出现ALT增高,是否与服用药物有关,尚无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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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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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
活血化瘀,益气养阴。用于治疗血瘀兼气阴两虚证的视网膜静脉阻塞,症见视力下降或视觉异常,眼底瘀血征象,神疲乏力,咽干,口干等;以及用于血瘀兼气阴两虚的稳定性劳累型心绞痛,症见胸闷痛、心悸、心慌、气短乏力、心烦口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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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面部潮红、眩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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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胸闷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4.避免与其它抗凝药物同时使用;5.定期检查血压、肝肾功能等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