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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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黄连、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中白(煅)、淡豆豉、大青叶、荆芥(去粗梗)、羌活、葛根、地黄、川木通、赤芍、黄芩、前胡、玄参(去芦)、桔梗、柴胡、西河柳、升麻、牛蒡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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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盛泓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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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982 |
国药准字Z20054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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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风,伤寒发热,临夜发烧,小便带血,麻疹隐现不出引起的身热咳嗽;赤痢、水泻、食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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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开水冲服。一岁以下婴儿一次1/4袋,1-2岁一次1/2袋,3-4岁一次3/5袋,5-7岁服1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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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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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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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清热解毒,透表豁痰。用于急性惊风,伤寒发热,临夜发烧,小便带血,麻疹隐现不出引起的身热咳嗽;赤痢、水泻、食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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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