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鹿角、蒲公英、昆布、天花粉、鸡血藤、三七、赤芍、海藻、漏芦、木香、玄参、牡丹皮、夏枯草、连翘、红花。 |
|
生产企业 |
大连盛泓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982 |
国药准字Z200032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软坚散结,活血消痛、清热解毒。本品主要用于痰热互结所致的乳癖、乳痈、症见乳房结节,数目不等,大小形态不一,质地柔软,或产后乳房、红热疼痛、乳腺增生、乳腺炎早期见上述症候者。 |
|
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口服。一次5-6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软坚散结,活血消痛、清热解毒。本品主要用于痰热互结所致的乳癖、乳痈、症见乳房结节,数目不等,大小形态不一,质地柔软,或产后乳房、红热疼痛、乳腺增生、乳腺炎早期见上述症候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过敏体质者慎用;4.如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