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的移植物排斥反应。治疗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应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无法控制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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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他克莫司。 |
盐酸博莱霉酰精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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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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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14 |
国药准字H20040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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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的移植物排斥反应。治疗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应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无法控制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
头颈部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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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详见说明书。 |
1.单药治疗:盐酸博安霉素5~6mg/m2+生理盐水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连用四周。2.联合化疗:盐酸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盐酸博安霉素5~6mg/m2+生理盐水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2次,连用2周,休息1-2周,为一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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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2.对有肺、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慎用。3.肺放射治疗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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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时禁用本品。 动物实验(小鼠及兔子)表明,本品具有致畸作用,并且某些剂量还显示出对母体具有毒性。临床前及临床资料表明,该药能透过胎盘。因此在应用本品前应排除妊娠的可能性。 本品能干扰口服避孕药的代谢,应改用其他方式避孕。 临床前兔身上的试验表明,本品分泌进乳汁。哺乳期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因不能排除对新生儿的有害影响,妇女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通常需用成人推荐剂量的1.5-2倍才能达到与成人相同的血药浓度(肝功能、肾功能受损者情况除外)。儿童病患的起始口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权衡利弊后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博安霉素为抗肿瘤药,权衡利弊后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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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的移植物排斥反应。治疗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应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无法控制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
头颈部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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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博安霉素对多种小鼠移植性肿瘤包括肉瘤180、肝癌、艾氏癌(实体型),食管癌SGA-73和黑色素瘤HP,均有非常显著的抑制作用,抑瘤率达85-90%。体外试验对数种人癌细胞株有明显杀伤作用,其中尤其以对肝癌BEL-7402细胞的杀伤作用最强。博安霉素对在裸鼠移植的人体肝癌、胃癌和结肠癌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肿瘤抑制率为74%-90%。本品对小鼠一次静脉和肌肉给药的LD50分别为97.8mg/Kg和70.5mg/Kg。狗和大鼠长期给药后,主要引起肾功能损害。本品对兔一次肌注,未见局部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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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治疗应在医学人员及严密的实验设备监测下进行。本品仅是处方药,免疫治疗方案的任何调整均应由有免疫治疗经验及对器官移植患者有管理经验的医师进行。主管维持治疗的医师应有足够的药物信息。剂量和血药浓度的调节必须是在负责管理患者的移植中心。应严密监测和管理患者,尤其是在移植术后的最初几个月内。对下列参数应作常规监测:血压、心电图、视力、血糖浓度、血钾及其他电解质浓度、血肌酐、尿素氮、血液学参数、凝血值及肝功能。若上述参数发生了有临床意义的变化,应重新审核本品的用量。应经常进行肾功能检测。在移植术后的头几天内,应特别监测尿量。如有必要,须调整剂量。曾报道过几例与本品治疗相关的神经性及中枢神经系统紊乱。因此,对有上述不良事件的患者应严密监控。如出现中枢神经症状,须立即重新考虑剂量。曾有报道几例患者发生严重震颤和运动性(表达性)失语症,这些可能是严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征兆。如同其他免疫抑制剂一样,也有报告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EB病毒相关性的淋巴细胞增生症。对于新采用本品治疗的患者,EB病毒相关性淋巴细胞增生症可能是由于以前治疗的过度免疫抑制引起。对于使用本品进行抢救治疗的患者,不应合并使用抗淋巴细胞 |
1.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可给予退热药。对出现高热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缩短给药时间,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2.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3.病人如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同时胸部X-光片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4.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血压低下,发冷、发热、喘鸣、意识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给药,对症处理。5.需按医师处方,指示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