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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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本品活性成份为匹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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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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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国药准字H201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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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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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通常,成人一日1次,晚饭后口服匹伐他汀钙1~2mg。按照年龄和治疗反应适当增减剂量,在LDL胆固醇降低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增量,每日最大给药量为4mg。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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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多数临床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异常都是剂量相关的(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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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作为一般原则,孕妇应避免服用利尿药。并且不得采用此类药物来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具有损害胎儿生长的风险。哺乳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吲达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以下患者原则上禁止给药,但如有必要可慎重给药:肾功能相关的临床检查值异常的患者,只限于判断本药与贝特类药物在临床上不得不合并用药的情况(易引起横纹肌溶解症)。(参照【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给药。[关于妊娠中给药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动物实验(大鼠) 的围产期和哺乳期给药试验(1mg/kg以上) 中,雌性动物在分娩前后出现死亡。另外在兔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0.3mg/kg'以上) 中也发现雌性动物的死亡。给子大鼠大量的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时有出现胎儿骨骼畸形的报告。还有人类在妊娠3个月内服用了其他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后出现了胎儿先天性畸形的报告]2.哺乳期的妇女禁止使用。[动物实验(大鼠)发相会向乳汁转移。]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一般的高龄患者都生理功能下降,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则注意减量使用(有易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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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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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钾血症患者慎用;4. 定期检查血钾水平;5. 避免与钾盐类药物同时使用。 |
1. 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 肌病或肌酸激酶升高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 与环孢素等药物合用时需注意相互作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