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分子式:C16H16ClN3O3S分子量:365.83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885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1次。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
副作用 |
比较轻而短暂,呈剂量相关。1.较少见的有:腹泻、头痛、食欲减低、失眠、反胃、直立性低血压。2.少见的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低血钠、低血钾、低氯性碱中毒。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的影响尚缺乏人体研究,动物研究未发现问题。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详,但人体应用未发生问题。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
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①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的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钙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质平衡,尤其是老年人等高危人群,注意及时补钾。 ②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 ③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 ④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 ⑤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 ⑥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 ⑦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⑧运动员慎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