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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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主要成份甘油,辅料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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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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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41 |
国药准字H1102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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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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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每次1mg,2次/日,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将容器顶端刺破或剪开,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支,儿童一次半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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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外用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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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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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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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本品能润滑并刺激肠壁,软化大便,使易于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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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拔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