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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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单硝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奥卡西平,化学名称为10,11-二氢-10-氧代-5H-二苯[b,f]氮杂卓-5-羧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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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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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17 |
国药准字J2014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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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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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1~2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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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奥卡西平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头晕、嗜睡、恶心、呕吐、皮疹、肝功能异常、低钠血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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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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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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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避免突然停药,需逐渐减量;5. 过敏体质患者需注意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