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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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单硝酸酯。 |
大黄、黄连、三七、白芷、阿胶、龙骨(煅)、白及、没药(制)、海螵蛸、茜草、龙血竭、甘草、珍珠、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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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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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17 |
国药准字Z20025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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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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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1~2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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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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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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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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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尤其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患者,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在治疗剂量内未发现有血栓形成倾向,长时间超剂量服用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