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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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枸橼酸、硫酸亚铁、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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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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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858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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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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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预防: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日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1~1.5可分次服用4~616~211.5~2.57~922~272.5~3.510~1228~323.5~4用于治疗:1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3次;1~5岁,一次3毫升,一日3次;6~12岁,一次8毫升,一日2次。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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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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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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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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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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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1岁以下儿童预防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