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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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化学名称:乙基(13as,13bs)-13a-乙基-2,3,5.6-13a,13b六氢-1H-吲哚[3,2,1-de]吡啶[3,2,1-ij][1,5]-二氨杂萘-12-羧酸。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2H23N2O2分子量:350.46 |
本品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单硝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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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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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42 |
国药准字H2000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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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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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mg(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服用。 |
口服。一次10~20mg(1~2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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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2.有时可出现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3.头昏、颜面潮红、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等偶有发生。4.有时出现自细胞减少,S-GOT、S-GPT、r-GTP、AL-P、血尿素氮升高等。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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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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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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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4.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