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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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
本品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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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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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85 |
国药准字H2009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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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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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0mg/日,一日一次。躁狂发作:单独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5mg,联合治疗中10mg,一日一次。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的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指征联合辅助治疗情感症状。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的治疗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在推荐起始剂量的基础上加量,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奥氮平口崩片应放入口中,并在睡液中迅速分散,因此很容易吞咽。很难从口中吐掉完整的口崩片。由于口崩片易碎,所以应该在打开包装后立即服用。也可以将口崩片放入一杯水或其它适宜的饮料中(如橙汁、苹果汁、牛奶或咖啡),分散后立即服用。奥氮平口崩片与奥氮平普通片生物等效,具有相似的吸收速度和程度。给药剂量和额率也与普通片相同。奥氮平口崩片可作为奥氮平普通片的替代品使用。特殊人群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mg,并应谨慎加量。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般无须调整。吸烟会诱导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当有不止一个可能减缓代谢的因素存在时(女性、老年、非吸烟),应该考虑降低起始给药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如果需要采用2.5mg作为增加剂量的梯度,应该使用奥氮平普通片。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老年患者(>65岁):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一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尚无重度肾功能降低患者(CLCR<20ml/分钟)的资料。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肝脏功能降低者的曰剂量不超过30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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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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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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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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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成人:临床试验中报道的与使用奥氮平相关的最常见(发生于≥1%的患者)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体重增加,嗜酸粒细胞增多,催乳素,胆固醇、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糖尿,食欲增加,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症,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运动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抗胆碱能作用,肝转氨酶短暂无症状性升高,皮疹,乏力,疲劳,发热,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增高,γ-谷氨酰转肽酶增高,高尿酸,高肌酸磷酸激酶和水肿。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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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