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查看说明书
奥氮平口崩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吗氯贝胺片
吗氯贝胺片
主要成分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分子式:C13H17ClN2O2分子量:268.74

生产企业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西安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185

国药准字H200203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本品用于抑郁症。

用法用量

成人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0mg/日,一日一次。躁狂发作:单独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5mg,联合治疗中10mg,一日一次。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的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指征联合辅助治疗情感症状。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的治疗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在推荐起始剂量的基础上加量,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奥氮平口崩片应放入口中,并在睡液中迅速分散,因此很容易吞咽。很难从口中吐掉完整的口崩片。由于口崩片易碎,所以应该在打开包装后立即服用。也可以将口崩片放入一杯水或其它适宜的饮料中(如橙汁、苹果汁、牛奶或咖啡),分散后立即服用。奥氮平口崩片与奥氮平普通片生物等效,具有相似的吸收速度和程度。给药剂量和额率也与普通片相同。奥氮平口崩片可作为奥氮平普通片的替代品使用。特殊人群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mg,并应谨慎加量。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般无须调整。吸烟会诱导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当有不止一个可能减缓代谢的因素存在时(女性、老年、非吸烟),应该考虑降低起始给药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如果需要采用2.5mg作为增加剂量的梯度,应该使用奥氮平普通片。

常用治疗量0.3g/日(2片)~0.45g/日(3片),分2~3次饭后服用;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0.6/日(4片)。老年用量酌减。

副作用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躁狂症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亢进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成分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本品用于抑郁症。

药理作用

成人:临床试验中报道的与使用奥氮平相关的最常见(发生于≥1%的患者)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体重增加,嗜酸粒细胞增多,催乳素,胆固醇、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糖尿,食欲增加,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症,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运动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抗胆碱能作用,肝转氨酶短暂无症状性升高,皮疹,乏力,疲劳,发热,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增高,γ-谷氨酰转肽酶增高,高尿酸,高肌酸磷酸激酶和水肿。

本品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抗抑郁药,其作用是通过可逆性抑制脑内A型单胺氧化酶,从而提高脑内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和5-羟色胺的水平,起到抗抑郁作用,具有作用快,停药后单胺氧化酶活性恢复快的特点。

注意事项

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它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胺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它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