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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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交沙霉素。 |
麻黄(炙)、苦杏仁、桔梗、前胡、浙贝母、百部、北沙参、木蝴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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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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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98 |
国药准字Z2005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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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
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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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0.8~1.2g,较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均分3~4次服用(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 |
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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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服用本品,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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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本品可通过血胎盘屏障,虽然在新生儿和胎儿血中未能检出,但孕妇服用本品时仍宜权衡利弊。2.因本品可进入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服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但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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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
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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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延长枸橼酸致咳豚鼠的咳嗽潜伏期和减少咳嗽次数,减少浓氨水致小鼠的咳嗽次数;可增加小鼠呼吸道酚红排出量,增加大鼠气管排痰量;对氯化乙酰胆碱和磷酸组织胺混合液致喘豚鼠的引喘潜伏期有一定的延长作用;可抑制大鼠被动皮肤过敏反应;可减少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肿胀程度和降低角叉菜胶引起的大鼠足跖肿胀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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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
1.忌烟,酒及辛、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