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五味子 太子参 白花蛇舌草 |
|
生产企业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67 |
国药准字Z420219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收敛,益气,解毒,降谷丙转氨酶。用于急、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和肝功能不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 6~9g,一日 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罕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收敛,益气,解毒,降谷丙转氨酶。用于急、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和肝功能不良。 |
|
药理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罕见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