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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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前胡、百部(蜜炙)、麻黄(蜜炙)、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炒)、清半夏等16味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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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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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07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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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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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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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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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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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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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实验药理学结果显示,本品具有一定的镇咳、祛痰、解热作用。1、延长氨水引发小鼠咳嗽的潜伏期。2、增加小鼠支气管酚红的排出量。3、降低酵母致热大鼠的体温。小鼠口服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最大给药量为73.6克生药/kg,未见毒性反应。大鼠口服3个月长期毒性试验结果: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9.32克生药/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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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寒痰停饮者不宜服用;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乌头碱类药物同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