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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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黄芪;辅料为氯化钠,焦亚硫酸钠,依地酸二钠 |
党参、土白术、炙甘草、炮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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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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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65 |
国药准字Z44023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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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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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于晚期肺癌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与化疗合用,在化疗前3天开始使用,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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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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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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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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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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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 感冒发热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 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