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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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黄芪;辅料为氯化钠,焦亚硫酸钠,依地酸二钠 |
返魂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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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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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65 |
国药准字Z2202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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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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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于晚期肺癌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与化疗合用,在化疗前3天开始使用,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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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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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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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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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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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