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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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黄芪;辅料为氯化钠,焦亚硫酸钠,依地酸二钠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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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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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65 |
国药准字Z4402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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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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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于晚期肺癌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与化疗合用,在化疗前3天开始使用,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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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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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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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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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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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患者暂停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