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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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 |
当归、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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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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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0 |
国药准字Z2009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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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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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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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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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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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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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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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烟酒、辛辣食物。 2. 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3. 本病为慢性过程,短期服用效果不显,一般连续服药至少应在四周以上。 4. 如有多量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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