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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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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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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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177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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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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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3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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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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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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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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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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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