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胃食管反流、功能性消化不良,糖尿病性胃轻瘫和恶心呕吐时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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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苹果酸氯波比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化学名:(±)-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分子量:C17H23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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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迈迪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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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54 |
国药准字H3302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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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食管反流、功能性消化不良,糖尿病性胃轻瘫和恶心呕吐时的对症治疗。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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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首次服用半片(0.34mg),每日2~3次,一次0.68mg。早晚或餐前30分钟服用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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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及机械性胃肠道梗阻、帕金森病患者禁用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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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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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胃食管反流、功能性消化不良,糖尿病性胃轻瘫和恶心呕吐时的对症治疗。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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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口干、头昏、倦怠、乏力、嗜睡、腹泻、腹痛等,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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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上述不良反应的驾驶员、机械操作者,于工作时禁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青光眼患者禁用;3.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4. 服用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可能引起口干、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