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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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本品主要成分是非诺贝特,其化学名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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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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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02 |
国药准字H1999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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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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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对于盐、水流失(如透析、呕吐/腹泻、利尿治疗),严重肾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进行治疗时,治疗开始会引起明显的血压下降。详见说明书。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次0.25g,一日一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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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依那普利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使用依那普利和ACEI药物时,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在治疗初期、患者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已使用了利尿剂)、心衰、严重高血压肾性高血压及增加依那普利和/或利尿剂的用量时,会出现明显的血压下降(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并伴有头昏眼花、苍白、视觉混乱等。罕见意识丧失。以下是由ACEI过度降低血压引起的副反应:心跳过速、心悸、心率失常、胸痛、心绞痛心肌梗塞、暂时性缺血性中风大脑损害。肾脏偶尔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详见说明书。 |
少数患者服药后有胃肠道不适、嗳气或一过性血清转氨酶及血尿素氮升高;偶有口干、胃纳减退、大便次数增加、腹胀、皮疹、头痛、眩晕及疲乏;罕有肌炎、肌痛和明显的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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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ACEI。若必须用马来酸依那普利治疗则应终止妊娠,在治疗期间应当避孕。ACEI对于胎儿,尤其是对后6个月的胎儿有危害。如果在治疗期间怀孕,应改用其他药物以降低对胎儿的危害。没有足够的对于怀孕的安全性数据。近些年,有一些ACEI对于胎儿损害的报道,如颅骨发育不全、宫内发育迟缓、羊水过少、新生儿无尿,甚至新生儿死亡。估计原因为胎儿在后6个月的抗高血压作用。对于ACEI在前3个月胎儿的影响未知。ACEI可以经乳汁分泌。无在哺乳期应用的经验。依那普利不能在哺乳期应用。儿童用药:缺少在儿童用药经验,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依那普利。避免儿童误取。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ACE抑制剂反应比年轻人好。年龄大于65岁患者,开始剂量为2.5mg并严密监测血压和有代表性的实验室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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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血压。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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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低血压患者应慎用;4. 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检查血钾水平;5.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1)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2)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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