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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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1-甲基-2-苯氧乙基)-N-(2-氯乙基)苯甲胺盐酸盐。 |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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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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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42 |
国药准字H20080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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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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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口服,一次0.2g,一日1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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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压。2.心绞痛、心肌梗死。3.对本品过敏者。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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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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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至,临床尚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 哺乳期 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但在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推荐使用普通成人剂量,如有肾功能损害可以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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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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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瞳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痿、嗜睡,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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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合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肌肉疼痛、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