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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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1-甲基-2-苯氧乙基)-N-(2-氯乙基)苯甲胺盐酸盐。 |
活性成份:氟伐他汀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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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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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42 |
国药准字H2009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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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Ⅱa及Ⅱb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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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成人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患者应采用标准的降低胆固醇的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应继续饮食控制。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0mg或40mg常释胶囊,每日一次。可以根据患者治疗效果和推荐需达到的治疗目标调整剂量。对于严重的高胆固醇血症或者40mg常释胶囊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可以使用氟伐他汀钠缓释片80mg/天。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在每天任意时间服用,无论进食与否。给药后,四周内达到最大降脂作用。药物长期服用持续有效。本品单独治疗有效。研究同时表明氟伐他汀和烟酸、消胆胺以及贝特类药物联合应用是安全和有效的(见【药物相互作用】)。肾功能不全患者:氟伐他汀经肝脏清除,仅有不到6%的药物进入尿中。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氟伐他汀的药代动力学保持不变,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见【禁忌】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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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压。2.心绞痛、心肌梗死。3.对本品过敏者。 |
药物不良反应在表1中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其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排在首位。在每一个频率组中,将不良反应以严重性程度为序降序排列。此外,采用下列常规分类方法(CIOMS川分类方法)。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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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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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Ⅱa及Ⅱb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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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瞳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痿、嗜睡,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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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