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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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1-甲基-2-苯氧乙基)-N-(2-氯乙基)苯甲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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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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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42 |
国药准字H2006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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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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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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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压。2.心绞痛、心肌梗死。3.对本品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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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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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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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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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瞳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痿、嗜睡,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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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