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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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1-甲基-2-苯氧乙基)-N-(2-氯乙基)苯甲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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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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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42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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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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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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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压。2.心绞痛、心肌梗死。3.对本品过敏者。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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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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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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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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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瞳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痿、嗜睡,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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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