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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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熊胆粉、冰片、煅炉甘石、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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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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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国药准字Z1302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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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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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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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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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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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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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如出现局部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