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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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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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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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国药准字Z2006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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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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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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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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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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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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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