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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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延胡索、香附、乳香(制)、渐公英、白矾(煅)甘草。辅料为淀粉,倍他环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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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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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国药准字Z2009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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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行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胀痛、嗳气反酸、烦躁易怒、胁胀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属气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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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口服。饭后半小时服用,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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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偶见恶心、口干、腹胀、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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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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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行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胀痛、嗳气反酸、烦躁易怒、胁胀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属气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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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
1.尚无充分研究数据表明本品有Hp根除作用。 2.本品尚无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3.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的研究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