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解毒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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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草、冰片、忍冬藤、白芷。辅料为麻油。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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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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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385 |
国药准字Z2006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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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解毒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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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擦患处,一日数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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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恶心。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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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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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凉血,解毒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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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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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重症(烧)烫伤及面积较大者不宜自我治疗,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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