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中风气虚血瘀证,症见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謇涩,气短乏力,面色晄白;缺血性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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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当归,赤芍,地龙,川芎,红花,桃仁。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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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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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612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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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风气虚血瘀证,症见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謇涩,气短乏力,面色晄白;缺血性中风。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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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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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忌用。2.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3.凡阴虚阳亢、风火上扰、痰浊蒙蔽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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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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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中风气虚血瘀证,症见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謇涩,气短乏力,面色晄白;缺血性中风。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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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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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忌用。2.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3.凡阴虚阳亢、风火上扰、痰浊蒙蔽者禁用。4.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