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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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兰索拉唑。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蔗糖、糊精、三氯蔗糖、固体草莓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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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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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08 |
国药准字Z2005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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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溃疡。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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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8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6周。2.返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8周。对反复发和复发性返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
口服。次10克,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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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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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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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溃疡。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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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肝脏: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应的处置。3.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4.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5.精神神经系:偶尔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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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3.其它对大白鼠经口给药52周的实验,50mg/kg/日组(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发现1例有良性精巢间细胞瘤。于大白鼠经口给药24个月的实验,15mg及50mg/kg/日组中,精巢间细胞瘤发生率会增加,在50mg/kg/日组中发现1例雌大白鼠有胃部类癌(carcinoid)出现。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