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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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氯米帕明。分子式为C19H24Cl2N2,分子量为351.31。 |
党参、莲子(炒)、龙眼肉、丹参、山药(炒)、白术(炒)、茯苓(炒)、酸枣仁(炒)、远志(制)、石菖蒲、陈皮、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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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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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09 |
国药准字Z4402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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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心悸失眠、多梦易醒、头晕目眩、体倦乏力、精神不振、肢冷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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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25mg,高量一日不超过3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mg,分2~3次口服。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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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偶见头晕、头痛;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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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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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心悸失眠、多梦易醒、头晕目眩、体倦乏力、精神不振、肢冷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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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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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避免过度劳累;4.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