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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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γ-氨酪酸。化学名称:γ-氨基丁酸。分子式:C4H9N02分子量:1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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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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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532 |
国药准字H4302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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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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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g(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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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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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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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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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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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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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