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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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黄、黄连、三七、白芷、阿胶、龙骨(煅)、白及、没药(制)、海螵蛸、茜草、龙血竭、甘草、珍珠、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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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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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3 |
国药准字H2006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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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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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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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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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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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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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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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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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尤其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患者,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在治疗剂量内未发现有血栓形成倾向,长时间超剂量服用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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