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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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丹参、三七、冰片。 |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40 | 国药准字Z410219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
| 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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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孕妇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