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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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咖啡酸。 |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 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40 | 国药准字H3702053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外科手术时预防出血或止血,以及内科、妇产科等出血性疾病的止血。也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
| 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次0.1~0.3g,一日3次,14日为一疗程,可连续应用数疗程。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外科手术时预防出血或止血,以及内科、妇产科等出血性疾病的止血。也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本品为止血升白细胞药,具有收缩增固微血管、提高凝血因子的功能、升高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