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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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培哚普利叔丁胺盐4mg、吲达帕胺1.25mg、赋形剂适量于一片90mg片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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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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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56 |
国药准字H2006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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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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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服用一片本品,最好在清晨餐前服用。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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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与本品相关:服用培哚普利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轴而使吲达帕胺所致的失钾减少。服用本品的4%患者出现低钾血症(钾离子水平<3.4mmol/L)。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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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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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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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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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血压患者慎用;4. 高钾血症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和血钾水平;6. 避免与钾盐、保钾利尿剂合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