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因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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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
| 生产企业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26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因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水肿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 用法用量 | 1.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及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以后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一般每日最高不超过200mg。2.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保钾利尿剂同时服用。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在4周之内没有达到足够的降压效果,可以加量到10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降压效应仍不充分,应加用其他降压药物。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1.已知对托拉塞米或磺酸酰脲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2.无尿的患者禁用本品。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因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水肿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食欲减退、肌肉痉挛、恶心呕吐、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便秘和腹泻;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发生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2.治疗初期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常发生多尿,个别患者由于血液浓缩而引起低血压、精神紊乱、血栓性并发症及心或脑缺血引起心律紊乱、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或昏厥等,低血钾可发生在低钾饮食、呕吐、腹泻、过多使用泻药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3.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偶见瘙痒、皮疹、光敏反应,罕见口干、肢体感觉异常、视觉障碍。 |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托拉塞米胶囊(丽芝)者应定期检查血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2.托拉塞米胶囊(丽芝)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托拉塞米胶囊(丽芝)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4.托拉塞米胶囊(丽芝)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5.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排尿困难,使用托拉塞米胶囊(丽芝)尿量增多可导致尿潴留和膀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