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用于寒热脾症引起的腹胀、肠鸣,脾区疼痛,舌和口唇发紫,消化不良,矢气频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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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草果、紫草茸、藏茜草、诃子、麻黄、木香、丁香、豆蔻、藏木香、波棱瓜子、荜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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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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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204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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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用于寒热脾症引起的腹胀、肠鸣,脾区疼痛,舌和口唇发紫,消化不良,矢气频频等。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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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4~5丸,一日2~3次。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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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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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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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用于寒热脾症引起的腹胀、肠鸣,脾区疼痛,舌和口唇发紫,消化不良,矢气频频等。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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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