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健脾。用于脘腹冷痛,肢冷便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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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附子(制)、干姜、党参、白术(炒)、甘草。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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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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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07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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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健脾。用于脘腹冷痛,肢冷便溏。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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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1-3次。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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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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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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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健脾。用于脘腹冷痛,肢冷便溏。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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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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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不适用于急性肠胃炎,泄泻兼有大便不畅,肛门灼热者。3.高血压、心脏病、肾病、咳喘、浮肿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中有附子,服药后如有血压增高、头痛、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慢性肠胃炎、泄泻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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