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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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氯喹。 |
盘龙七、生川乌、生草乌、当归、杜仲、秦艽、铁棒锤、红花、五加皮、牛膝、过山龙、丹参等29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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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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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032 |
国药准字Z6102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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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骨折及软组织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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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2)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3)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4)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2.小儿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2)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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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严禁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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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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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骨折及软组织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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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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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医嘱谨慎使用。2.本品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严禁使用。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4.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医嘱谨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孕妇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