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热解毒,活血消肿。用于热毒内蕴、毒邪未尽所致的口疮肿痛、疮疡溃烂、烦躁口渴、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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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珍珠、雄黄、大黄、黄连、天花粉、川贝母、赤芍、乳香(制)、没药(制)、冰片、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巴派特。化学名:(±)-2-(4-氯苯甲酰胺基)-3-[2(1H)-喹啉酮-4]-丙酸分子式:C19H15CLN2O4分子量:370.79 | |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25 | 国药准字H2011012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热解毒,活血消肿。用于热毒内蕴、毒邪未尽所致的口疮肿痛、疮疡溃烂、烦躁口渴、大便秘结。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g,一日1~2次;三岁以内小儿酌减。外用,敷于患处。 |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 |
| 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度腹泻、皮疹或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妊娠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妇女,只有评估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可使用本品。(2)根据动物实验(大白鼠)研究,本品可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认(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应注意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 | |
| 成分 | 热解毒,活血消肿。用于热毒内蕴、毒邪未尽所致的口疮肿痛、疮疡溃烂、烦躁口渴、大便秘结。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度腹泻、皮疹或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