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2.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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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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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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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984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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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2.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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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10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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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秘、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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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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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服用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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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2.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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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该品为非甾体抗炎药。该品的镇痛、抗炎作用是通过对环氧化酶有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尚有一定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肽等产物的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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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査。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同出现肝损伤疗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體、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査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表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 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 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