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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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粉、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二甲基亚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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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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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3013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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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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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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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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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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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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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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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就诊;内痔出血过多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亦应去医院就诊。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高血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将栓头朝下放入冰箱冷藏或浸入冷水中,冷却凝固后再使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