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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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甘油、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糖精钠、十二醇硫酸钠、香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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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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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3013 |
国药准字H2005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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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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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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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恶心,口腔不适、黏膜刺激和灼烧感、口腔疼痛、局部麻木,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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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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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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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本品所含丁香罗勒油、硼砂对口腔常见致病细菌有较好的抑菌作用,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变形链球菌,以及多种厌氧菌和产黑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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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 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